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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社获批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
发布日期:2016-04-21    文章来源:    分享到:

  日前,总社收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同意陕西师范大学出版总社有限公司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的批复》,同意我社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业务范围为与总社已获许可出版内容范围相一致的网络(含手机网络)出版。

  获得此许可后,我社已是集图书、期刊、电子音像、互联网出版许可于一身的综合出版传媒机构。